集团再次被评为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本报讯(记者 王庆利)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工商总局关于公示2014-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公告,联兴集团榜上有名,再次被授予“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定活动,是工商机关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对企业合同信用信息进行记录并向社会公示的行政指导活动,旨在引导企业提高法律意识和信用意识,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机制,规范企业合同行为,展示企业形象,扩大守信企业影响,对促进全社会良好信用观念的形成,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
多年来联兴集团始终坚持“诚实经营 以诚待人 自强不息 永不言败”的经营理念,重视企业信誉,恪守诚信经营,建立并细化完善合同管理机制,严格合同管理,加强履约意识,用心为各业务单位提供优质的施工服务,不断在互利共赢中提高企业履约能力,提升企业信用水平。
此次获评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联兴集团更加坚定了“讲诚信、守信用”的经营方向,将继续积极做好企业诚信建设,自觉防范和杜绝虚假宣传、商业欺诈、合同违约、制假售假、偷逃税费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坚持诚信立业、科学发展,把信用建设贯穿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各个环节,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积极发展壮大企业,为增强全市企业发展软实力做出联兴应有的贡献。